回复 张二三 : 财经记者郑书意在事业冉冉上升之时遭初恋男友背叛,“移情别恋”上铭豫银行总裁时宴的外甥女。多年感情付诸东流之际,郑书意看着初恋男友和其新女友招摇过市,因爱生恨,决心成为他们的“舅妈”。冲动之下,郑书意踏上了追求时宴的漫漫长路。时宴对郑书意渐生情愫,郑书意也不知不觉假戏真做,却在即将捅破窗户纸时,郑书意突然发现,时宴并非“第三者”的小舅舅,而时宴也发现,郑书意接近他是别有目的,两人的感情经此走向未知的迷雾中。”
回复 一目尽天涯: 这部《儿子玩弄的妈妈H漫》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一书入魂0 : 【玄幻经典】【热血爽文】天魂大6上九大至尊之一,最年轻的丹尊,重生成为一个普通世家的小辈,莫青云。从此莫青云之名,便如同彗星一般,瞬间崛起在天魂大6,越一个个大家族、大宗派的天才。至尊重生,装逼打脸吃老虎、杀人得宝泡美女,一样的热血,不一样的崛起之路。订阅书友群:492234o38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太古至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