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黑色毛衣 : 一不小心灵气复苏,虽不是天崩地裂,却也润物有声,某天一觉醒来,叶凡发现好像整个世界都变了,李婶家的大公鸡骑着黄狗招摇过市,隔壁小萝莉养的猫咪喜欢两条腿走路,气功大师手里的砖头也换成真的了。 下夜班的叶凡路过城中村口,发现那口被村里老人们视之不详的古井冒着白光。 正所谓,大梦谁先觉,还要靠闹钟。这是一个都市中的良人行,直到叶凡被一个叫镇元子的家伙拉入群中,才发现,自己不过是从一口井跳到另一口井里——————道友,你好,需要人参果吗? ·················· ps:这天涯海角,比不得一个闲云野鹤,岂管流年。这月下风前,不过是求一个逍遥自在,不假外缘。这四方天地,红尘万丈,却不及一口心泉,泥炉烹茶,回头处,落花飞絮,远水轻烟。”
回复 罪火荼黎: 这部《金允珍》有人说要平平无奇,不沾尘世因果。有人说要儒雅随和,切忌锋芒毕露。有人说要低调慎勇,猥琐发育别浪。抱歉,我不信这些。我的字典里只有一个字:干。对,不服就是干!你问我叫什么名字?嗯……我叫焦作人!————据说,这是一本横练无敌,碾压怪异妖魔、一切敌人,摧毁生物链秩序的无敌爽快的小说!!!
回复 十九代目 : 在我看来,所谓神,就是进化到顶端的最完美生物。以完美之血作为进化的起点,先天圣胎作为穿越的堡垒,然后以界做舟,掠夺万界,成为诸天最完美的生物。这是一个卑微者追逐完美进化的历程。PS,以完美之血为根基,先天元胎为引擎,掠夺各界,成为诸天最强。在生死的巨大痛苦中,楚风励志长生,在一次雷劫之中,激活了偶然捡到一颗先天元胎,打开其中力量获得一个小世界,以界做舟,遨游诸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