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续写春秋 : 顾莲穿越到了数百年后的末世,首都里渺无人烟,骷髅头横行霸世。她想家想吃想喝还想见人,终于遇上了,以为万事无忧,却发现原来人类社会在危机之下早已不复平等文明。数百年来争夺到手的权力烟消云散,女人依附男人,没有自尊没有人权,生命随时可能被剥夺。与天斗与地斗与人类作死产物斗,可最可怕的,是和人斗。危机之下发下誓言,顾莲卖身给了五个纯爷们团队,她该怎么生存?怎么逃脱被转手卖掉的凄惨命运?怎么获得自由与权力?”
回复 晏梓宸: 这部《裂魂同人文》娱乐盛世,全民娱乐,四分天下,谁能称王道孤。 南边的鬼才导演老当益壮,北边的全能巨星推土不疲,东边的变身女神孤芳自赏,西边的女装大佬还在剃着腿毛…… 在这艺术为辅的颜值时代,有一位长得好看的小(老)哥(系)哥(统)也来了。 …… 在汉语的解释中,孤是王者,独是独一无二。 南明朗于是说:我们都是在自己世界里称王的孤独先生。 ———————— PS:本书又名《群抄争霸,老祖宗系统有话说,孩儿们不要撕逼,这天下还是孤的天下》、《吐嘈的艺术,孤独的系统上了我》、《处女座强迫症患者系统的调研之旅》、《再红你也红不过我们的南朋友》……
回复 北川大叔 : 作为一个颜控,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修仙问道,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而唐清风不同,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入门那年,师尊告诉唐清风,世间三千法,唯有剑仙最帅气,所以他去练剑了,五年名列剑中高手。五年后,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抚琴于高台之上,杀人于千里之外,这样更帅气一些,然后……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三年已然琴中无敌……“大师兄,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是吗?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为了追求更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