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狐狸九 : 【八零年代文】苏雯看了一本爆红的年代赘婿文,男主是个充满安全感的铁血硬汉,同时又有点腹黑小闷骚。 正是她喜欢的款,于是大手一挥打赏了一百万阅读币——然后就穿成了男主的渣前妻。 书中,原身作为在家招赘的一家之主不想着顶立门户,偏偏是个恋爱脑。放着巨粗的金大腿不要,被小白花女主挑唆,看上了隔壁村的渣男。 苏雯穿过来后抱紧男主金大腿,努力赚钱发家致富。结果妹妹们太争气,哭着喊着要跟姐姐一样在家招上门女婿,生了娃都姓苏。 于是,苏雯开启了每天都在挑选妹婿的节奏,各个都很英俊,各个都是人才。身材一个比一个好”
回复 痣大财疏: 这部《今日热搜》在我看来,所谓神,就是进化到顶端的最完美生物。以完美之血作为进化的起点,先天圣胎作为穿越的堡垒,然后以界做舟,掠夺万界,成为诸天最完美的生物。这是一个卑微者追逐完美进化的历程。PS,以完美之血为根基,先天元胎为引擎,掠夺各界,成为诸天最强。在生死的巨大痛苦中,楚风励志长生,在一次雷劫之中,激活了偶然捡到一颗先天元胎,打开其中力量获得一个小世界,以界做舟,遨游诸天。
回复 竹中水 : 十八年前,我只是一个父母下落不明的山里孩子,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十八年后,我是普鲁托的修罗王,我回到这里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征服。 不管要付出多少人的生命作为代价,都在所不惜。 我的家乡,我的爱人,我的夜莺谷,我的兰比斯,将统统是我踏上权力巅峰的基石。 你问我这十八年间到底经历了什么? 如果要我完整的叙述,恐怕几天几夜都讲不完。 也许在以后每个生灵涂炭的夜晚,肉体凡胎的惨叫声将是对我的灵魂最好的慰藉。 但我永远也不会忘了她, 每次举起屠刀挥向着一个廉价的生命时,总会在心里泛起她冷冷的模样。 呵呵…… 想起她,是我杀戮的动力。 忘了她,亦是我嗜血的解放…… ————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