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温小二 :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回复 铭言: 这部《变身记牙刷儿》作为一个立志报复搞臭自己名声的后妈后妹以及追到高岭之草的白富美,竟然在志愿未完成的时候出了意外,变成了家徒四壁的小穷妞,然后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参加有着高额奖金的模选拔赛,好在体高貌正,凭借原有的时尚素养,一路杀进决赛夺得冠军,从此开启了大赢家模式:当上大明星,渣渣都炮灰,迎娶高富帅,走向人生巅峰。盛骄阳:这就是我的人生!某高富帅:迎娶我?你确定?盛骄阳(心虚):……某高富帅:还有,高岭之草是谁?盛骄阳立马遁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之时尚女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妖吴 : 上古之时,在人与龙的大战落幕之后,人们将纯洁的少女作为祭品,献给笼中的怪物,于是诞生了新的怪物——混血种。来自怪物的血脉让混血种们拥有了远超常人的力量与智慧,成了人类之中的英雄,同时也让他们必须无时无刻不在对抗血脉的侵蚀,并且哪怕时刻保持警惕也无法避免被血脉吞噬沦为怪物的命运。于是混血种们隐藏在人类社会中,带领人类文明不断发展。然而数千年过去,长眠的龙族君王们注定将会一个个自梦中苏醒,重新端坐于王座之上。人与龙的大战即将再次打响,为了争夺生存空间而不死不休!也就在这个纷乱的时代,林尘获得了新生假面骑士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