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红茶的颜色 : 附身明朝木匠皇帝朱由校,决心当一个最强硬的帝王。让皇太极受尽折磨,甚至被处决前还要在西伯利亚为大明服役。令士大夫远离他乡,在美洲大陆传播儒家理学。”
回复 不会飞的笔: 这部《哈票网》嗯……又名嘴强仙师,我能说死你,你信不?这是一个念念诗、读读经文,甚至回忆过去,都能震死人的故事!“穿越成为了富豪的继承人,还有一个长得好看的小丫鬟?”苏白感觉穿越的还行的时候,脑子里又蹦出一段记忆!“我是一个捕快,要查出杀人凶手,并抓捕!其实我是一个卧底!”苏白感觉到了危险,没成想脑海里又蹦出了一段模糊的记忆!“我是一个死刑犯???”话说穿越了继承了太多身份的记忆怎么破?
回复 墨风璃 :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清白”之身,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待她刚刚睁开眼,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蓝亦诗,你欠我一个儿子!”“小叔……”“都这么坦诚相见了,再喊我小叔,你不觉得别扭?”她睡了闺蜜的叔叔!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世态炎凉、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谁知,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为了公平起见,这次换我碎你!”……有一种情,叫一见钟情。夜修对蓝亦诗,便是如此。有一种情,叫日久生情。蓝亦诗对夜修,便是如此。夜修最初的无赖,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蓝亦诗开始的无奈,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盛世第一宠:吾妻是军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