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wasll : 不想当吃货的城主,不是一个好厨子。明鹰在末世建了个城,是受人敬仰的伟大城主。但是,有一天喝酒醉的时候他摊牌了,他不是什么英雄,更不是什么救世主,他的终极梦想只有一个——在末世当个简单粗暴的吃货,把前世追杀过自己的变异兽全给煮了。烈炎三头犬,起锅烧油,加小米辣、生姜、蒜末、花椒,烈炎三头犬肉下锅煸炒出香,大汤煮起,香菜配色,色香味俱全的香辣三头犬肉出锅!黑云蟒,剁块剥皮,放砂锅加水,生姜、料酒去腥,大火煮开转小火炖两小时,加枸杞、红枣、食盐,最少的佐料炖出最原始的鲜美滋味!铁甲火纹兽、魔云豹、洪荒蛮牛、黑刺”
回复 韭菜大婶: 这部《露毛走光》格林穿越到了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中,并且成为了魔王。后来发现这个这个世界除了剑与魔法外,竟然还有迷宫?真是越来越有RPG游戏的感觉了,如果再来一个勇者的话就真的变成一款勇者斗魔王的RPG游戏了。嗯?魔王有能力对迷宫进行改造?这可是一个好消息!然而魔王已经破产,别说改造迷宫了,就连吃饭都成问题。“我只想吃一顿正常人的食物!”魔王大人一边啃树皮,一边诅咒着这个不按套路来的剧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破产魔王战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为你驻足 : 有时,你抬头,是否会想,天?到底有多少未知,而我不会去想,只会一一解开。师傅告诉我,我能活命,完全是因为他教我给死人点灯的本事。直到一次,灯火变成了血红色……竖棺葬,发悬尸,这一切从未见过的诡异都被我遇见,而我为何有种熟悉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