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君安安 : ‘糟粕’重生,要夫妻和乐,要儿女绕膝,更要吊打渣男贱女!懦弱又倒霉的她,将人生活成了一声叹息,也害那人和她俩的孩子们成了悲剧人物。重生归来,她要把强势刻在骨子里!灾害连连,果腹成难题?不怕,咱植系异能在手,分分钟种子变稻穗,大米白面随便造!熊孩子忘恩负义?哼,打从娘胎里就开始教育,定要他把知恩、感恩记在心里。高枝女生不出来孩子,想抢咱的娃?呵呵,某女挽袖冷哼:她可不是当年那个只会哭着说不愿的刘淑珍了!不怕死的,便来战吧!某忠犬:媳妇,打架这种粗鲁事怎么能脏了你的手?放着我来!小萝卜头一二三四五六齐齐拎棒:还有我们,还有我们,妈,咱们哥几个跟你都是一条藤上哒!”
回复 风三雷: 这部《我本同人小说》铁血兵王,穿越抗日,杀倭锄奸,护万里河山!报血海深仇!我们就是被在抗战中死难的三千五百万同胞灵魂雇佣而来!我们唯一的任务就是杀鬼子!杀鬼子!!杀鬼子!!!
回复 百世经纶一叶书吟 : 作为一个颜控,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修仙问道,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而唐清风不同,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入门那年,师尊告诉唐清风,世间三千法,唯有剑仙最帅气,所以他去练剑了,五年名列剑中高手。五年后,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抚琴于高台之上,杀人于千里之外,这样更帅气一些,然后……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三年已然琴中无敌……“大师兄,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是吗?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为了追求更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