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不死鸟人 : 有一家开遍诸天万界的军火连锁店,他们卖手枪,卖核武,还出售恶魔果实,有单兵作战用的钢铁战衣和超级血清,也有适合群体作战的二向箔和宇宙归零器。他们也卖无限宝石,一次性购买六颗,还赠送一只可以打响指毁灭宇宙一半人类的无限手套。 “以为这就是全部了吗?”商羽冷笑着,拿出了镇店之宝。 那是,纵横诸天万界无人可挡的地球文明终极神器——系统! ps:读者群775461351,欢迎催更。”
回复 夏元初: 这部《加拿大华人网站》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醉浓 : 都市的花红酒绿,总是很容易让人沉醉!一个被家庭困苦折磨的潦倒都市人林云立志创出自己的一番事业!但商场的诡异,却让林云处处碰壁!他这才算是明白商场如战场的道理!精彩生活一幕幕的上演,商场上的,情感上的,还有最后那神秘能力上的!林云一步步变得坚强,演绎精彩绝伦的曲折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