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圣玉 : 骨灰级金庸迷项云,在校花表白的大好时候,却意外穿越异界,成为了史上最极品的小世子,受尽世人嘲笑,兄长的欺辱,甚至连自己的父亲都不认他这个儿子,然而在身怀金庸武侠系统后,他在异界开启了开挂人生,你有逆天魔功,我有吸星大法,你有无上剑道,我有独孤九剑,金庸武侠绝学在手,大陆纵横……且看这臭名昭著的极品小世子,如何在异界逍遥风流,独领风骚,成为武学之神!喜欢本书的朋友可以加入QQ群565418708”
回复 哈米什格里夫: 这部《OVA拯救精灵森林2》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旋风风 : 胸口装着LED灯、外面套着铁壳满天乱飞的花花公子,穿着蒙面紧身衣在高楼大厦间不停荡秋千的四眼宅男,为了找回小右变成蜥蜴的断臂医生,在北极躺了七十年还身材健美的过期冷鲜,背上插着四根机械触手假装章鱼的秃头博士,能随意变化身体大小的资深窃贼……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克拉夫特所生活的世界中,出现了一大堆利用科学而变得不科学的特殊群体。大文豪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能打败科学的只有科学。”于是,克拉夫特·李决定投身于科学研究的事业中。。